中國文化博大精深、豐富多彩,因民族眾多,更是風情濃郁、燦若星河。其中,有一個有趣的習俗——哭嫁,這是漢族、土家族、藏族、苗族、畬族、彝族、壯族、撒拉族、哈薩克族、閩西客家、桑植白族、黔西北仡佬族和黑河俄羅斯族等民族的共同習俗。
據顧希佳《禮儀與中國文化》記載,“哭嫁”的風俗在各地的名稱不盡相同,或叫“哭出婚”,或稱“哭嫁囡”,或稱“哭轎”,等等。
哭嫁的時間和形式也因地域而定,一般從新娘出嫁的前半個月、一個月開始,有的甚至前三個月就已揭開了哭唱的序幕。
不過,開始時,哭嫁都是斷斷續續進行的,可以自由地哭。親族鄉鄰前來送禮看望,誰來就哭誰,作道謝之禮節。
新娘出嫁的前一天晚上到第二天上轎時,哭嫁達到高潮。這段時間的哭唱,必須按著傳統的禮儀進行,不能亂哭。如果誰不哭,或哭得不到位,就會被別人嘲笑甚至歧視。
總的來看,哭唱的內容主要有“哭爹娘”“哭哥嫂”“哭姐妹”“哭叔伯”“哭陪客”“哭媒人”“哭梳頭”“哭祖宗”“哭上轎”等。
哭嫁的“歌詞”既有傳統的,約定俗成、代代相傳,也有新娘和“陪哭”之人即興創作的,見景生情、臨場發揮。要么是感謝父母長輩的養育之恩和哥嫂弟妹們的關懷之情;要么是泣訴少女時代歡樂生活即將逝去的悲傷和新生活來臨前的迷茫與不安;也有的是傾泄對婚姻的不滿,對媒人亂斷終身的痛恨,等等……
關于哭嫁,在苗鄉長大的我,還是比較熟悉的。曾寫過一篇《在苗族,有一種涌泉相報叫“哭嫁”》的文章,詳細介紹了在我的老家靖州鍬里地區哭嫁的習俗,這種風俗從古一直沿襲至今。它通過哭唱的方式,將姑娘隱藏在心底的復雜心理、細膩感情表現得淋漓盡致。
老家的哭嫁形式通常有一人獨哭、二人對哭、多人齊哭等。新娘哭唱的內容多為哭父母的養育之恩、兄嫂姊妹的別離之情,以及對封建婚姻禮教的不滿之意等;而鄉鄰的陪哭、勸嫁則常以賀新婚、夸新郎、互祝愿、道吉祥為主。
這種如訴如泣的哭唱也叫“哭嫁歌”,腔調新穎別樣,哭詞長短成句,大都富有詩韻和樂感,文詞巧妙,寓意深刻。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哭嫁的內容也在與時俱進地不斷翻新變樣。
按理說,結婚本來是一件風風光光、開開心心的喜事,出閣之日是一個紅紅火火、歡歡喜喜的日子,但為何要傷心欲絕、哭哭啼啼?這樣哭嫁的習俗又是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呢?
當時,我在文中只注重了對哭嫁過程的描寫敘述,對其由來和原因并沒有進行分析探討。
實際上,哭嫁這個習俗歷史悠久,源遠流長,很久很久以前便有了,最早起源于戰國時期。
據說,戰國時期有個趙國公主因為要遠嫁他鄉做王后,而該公主的母后趙太后對女兒疼愛有加,舍不得她遠嫁,便在女兒即將踏入他鄉之時,“持其踵,為之泣,祝曰,必勿使返”。由此,哭嫁習俗便相沿成習,世世代代流傳下來。
同時,也有學者考證,哭嫁的習俗源于原始時代的掠奪婚(即搶婚)。那個年代,人們普遍愚昧野蠻,部落之家戰爭不斷,女人是勝者為王的戰利品。面對武力和強暴,女人沒有別的選擇,哭是惟一的反抗。從此以后,哭與嫁便結下了不解之緣,年復一年,代代相傳,形成后世的哭嫁習俗。
女人出嫁為什么要哭?而且形成了一種習俗,哭出了感情、哭出了花樣,我覺得主要有這么幾個緣由:
首先,往事依依,發自肺腑念親恩。人生最苦是離愁。即將遠嫁他方,新娘想到就將離別親人了,依依難舍之情油然而生。
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從今往后,就不能再承歡父母膝下,不能再孝順至親長輩,不能再與小時的玩伴在一起了,但凡有些良心和重感情的人,必然會感到傷心而情不自禁地放聲大哭。
尤為關鍵的是,古代的交通和通信都不發達,如果嫁到窮鄉僻壤,路途遙遠,很久都難得見一次面,有的恐怕一輩子都無法再次相見。此時此刻,難舍難分之情,哭訴自然是******的表達途徑。
因為要離別,平日不曾給予過多關注的親情,此刻歷歷在目、幕幕在心。回顧往事,幾多難舍,也有幾多遺憾,忍不住悲從中來,便用哭泣的歌聲表達對閨門生活的依戀,對父母恩情的感念。
在一定程度上,哭嫁就是體現有無情感的測試儀。新娘通過哭的方式,以表感激父母養育之恩和親友真摯之情,具有孝、義的倫理價值。所以,似乎哭得越厲害,就顯得越有情義、感情越真。
其次,前路漫漫,觸景生情憂命運。其實,哭嫁更與古代的封建制度有關?;榧奘桥陨鼩v程中的重要轉折時期,其主要功能是將女性從女兒轉換成媳婦。女兒和媳婦是兩種全然不同的角色,一方面新娘要告別女兒角色,因而內心充滿了對往日生活的依戀之情;另一方面新娘要開始履行陌生的媳婦職責,因而也充滿不安和恐懼。
此去前路漫漫,今后的生活是好是壞,不可捉摸,難以預測。新娘在矛盾的心理中擔心自己的前途,觸景傷懷也在所難免、情理之中。
在古代,女人出嫁后完全依附于丈夫生存,如果婚后丈夫對自己不好,那這一輩子就算是完了。所以,出嫁前哭一哭,有的也是為了表達對前途的堪憂。
同時,哭嫁還發泄了男女在地位上的不平等,表現女性在喪失經濟地位和權力之后的失望痛苦與不滿心情。
隨著父權制、私有制的產生,女性逐漸失去了財產繼承權,失去了傳遞氏族香火的權利。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婦女地位卑賤低下,逐漸淪落為男性的附庸,乃至成為男性的“財產”。女性被無情地排斥于家族之外,與家族利益無關了。
在強大的封建勢力面前無力抗爭,女性只有充分利用哭嫁這種合法機會來進行情感宣泄、詛咒和強烈控訴。可以說,這也是對封建社會男尊女卑、重男輕女的一種譴責。
再次,傷痕累累,無可奈何怨媒人。舊時婚事大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決定的。姑娘對夫君的容貌、為人、家境一無所知。如此一來,有的新娘自然心有所怨,不會滿意,更有甚者早已有另外的心上人,“雖有靈犀一點通,卻落得勞燕分飛各西東”。
那個時代的人哪里能夠自由戀愛、心有所屬?多少癡情男女心心相印、相親相愛,終究拗不過婚姻禮法制度,盡管一千個不愿意、一萬個不甘心,哪怕尋死覓活,弄得傷痕累累,最終也是棒打鴛鴦,只能從命。
如果是藏有這樣的心思出嫁,新娘哪里可能開心,必然是要通過哭的方式發泄出來。所以,在封建買賣婚姻的桎梏中,姑娘的婚事如不如意,以“哭嫁”發自心聲也是人之常情,更是無奈之舉。
那么又是誰破壞了美好姻緣,把自己送進火坑的呢?新娘覺得是花言巧語的媒人!于是,就把怨氣一吐為快,通過哭嫁把媒婆罵個狗血噴頭。
“罵媒人”部分與前面哭親別友的纏綿難舍相比,在風格上形成了鮮明對照,痛快淋漓,戰斗性極強。有的新嫁娘把扼殺自己幸福自由的滿腔怒火,化成為對媒人最怨毒的詛咒。借一曲悲歌,抒發內心的痛苦。
縱觀這幾個原因,實際上都是當時的環境造成的?,F在,結婚離婚自由、交通便捷快速、通訊網絡發達、生活水平提高,完全沒有必要怨天尤人、悲痛欲絕了。故而,哭嫁也變得有可有無,在一些地方已經銷聲匿跡了。
其實,哭嫁也是一種傳統文化和民族風俗,有些精華依然值得發揚光大,永遠傳承。
所幸,在我老家,這個奇特的習俗,這種樸實的情感,仍舊保持完好,并且少了埋怨和責怪,多了理解和感激,完全是情到深處有感而發地感恩父母、感謝親情、感動好友、感慨生活。這正是我們希望看到和需要弘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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